玩具市场公然销售仿真枪 12层报纸轻松穿透
2006-9-10 网友:王延 发表评论

市场经济,自由贸易......
此记实为"蜀中好事者"!!!!!!!
2006-6-23 网友:买枪犯法 发表评论

记者以枪的质量不行不愿买,老板便拿出一支A4加重狙击冲锋枪,但要求记者再加5元钱。这支黑色大枪配有红外线瞄准仪,弹仓能装一大把塑料子弹,外形相当酷,最终以75元成交。 记者买枪因该严办。
2006-3-23 网友:仿真枪 发表评论

记者去死
2006-1-3 网友:记者为什么等于垃圾? 发表评论

卖牙签的也要查封吧?
“要是子弹打到眼睛上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
牙签插到眼睛上、后果同样不堪设想!
要是记者吃饱了撑着的话、干脆也用牙签插眼睛好了!
2005-12-27 网友:Harry 发表评论

现在在国内拿刀作案的要比拿枪作案的多好多,其实枪也好,刀也好,只不过是工具而已,工具不会犯法,只有人会去犯法,现在有很大一部分人在收藏仿真枪,而且还一起组织活动,我认为关键在于持枪的人和管理的方式,不能一律抹杀,难道你想连买把菜刀也要进行身份登记吗?
2005-6-3 网友:谁是土匪 发表评论

也有人用菜刀伤的人,是不是也不能卖菜刀
2005-6-2 网友:记者是混蛋 发表评论

你们拿的照相机,我可以说你们是在头拍少女么???
2005-6-2 网友:jimmy 发表评论

你说你,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可做了,人家也是做生意,还有当记者的你就不能说点正经的东西啊
2005-5-25 网友:卡宴 发表评论

那记者是个土包子,哈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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