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家建议:玩具选择3岁为界标准应再细分
日期:2006-11-7 作者:-- 编辑:Hobby 收藏文章365Key 新浪ViVi 搜狐

    目前,我国儿童玩具的安全标准是按照“0~3岁”和“3岁以上”两个阶段来分的。但有玩具专家近日指出,0~3岁玩具也应该进行市场细分,否则低龄婴儿玩超龄玩具存在安全隐患。专门生产研发婴幼儿益智类玩具的王峻枫表示,对于3岁以下的孩子来说,两三个月大的婴儿和两三岁的幼儿,对玩具的安全性和趣味性要求是有很大不同的。比如,1~2个月的婴儿对于颜色较为敏感;3~6个月的婴儿应培养其触抓能力;7~9个月的婴儿则应选择皮球等动态玩具。 玩具伴随孩子的整个成长过程,如果让几个月大的婴儿去玩两三岁幼儿的超龄玩具,就无法有针对性地训练婴儿的各种能力,可能使其错失发展各种能力的最佳时期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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